特別提示: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必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九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于2025年4月25日以現場加通訊的方式在北京召開。本次會議的通知已于4月15日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各位監事。出席會議監事應到5名,實到5名。會議符合《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本次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彭立業主持。會議經審議通過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2024年監事會工作報告》
同意:5 票,反對:0 票,棄權:0 票
詳情請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二、審議通過《公司2024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公司監事會對《公司2024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進行了審閱。
監事會認為:公司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構建了符合公司實際情況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了較為全面的內部控制制度,公司各級機構均能嚴格按照相關內部控制制度行使職責,運作規范。公司編制的《公司2024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客觀地反應了公司目前內部控制的真實情況。
同意:5票,反對:0 票,棄權:0 票
詳情請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三、審議通過《關于2024年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議案》
同意:5票,反對:0 票,棄權:0 票
監事會認為:本次計提信用減值和資產減值準備事項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等相關規定,公司董事會對該事項的決議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公司實際情況,同意本次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事項。
詳情請見本公告日同時披露的《必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4年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公告》(編號:臨 2025-05)。
四、審議通過《2024年年度報告》及《摘要》,做出如下審核意見:
1、年度報告及摘要的編制和審議符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
2、年度報告及摘要的內容和格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各項規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從各個方面真實地反映出公司當年度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等事項;
3、截至出具本審核意見時,未發現參與年度報告及摘要編制和審議的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同意:5票,反對:0 票,棄權:0 票
詳情請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五、審議通過《公司2024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2024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充分考慮了公司實際經營情況和當前資金需求情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實際和公司制定的現金分紅政策,有利于公司持續穩定發展。
同意:5票,反對:0 票,棄權:0 票
詳情請見本公告日同時披露的《必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潤分配公告》(編號:臨 2025-04)。
六、審議通過《2025年第一季度報告》
1、季度報告的編制和審議符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
2、季度報告的內容和格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各項規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從各個方面真實地反映出公司當季度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等事項;
3、截至出具本審核意見時,未發現參與季度報告編制和審議的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詳情請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上述第一、四、五項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必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