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 股東大會有關情況
1、 股東大會的類型和屆次:
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
2、 股東大會召開日期:2025年5月20日
3、 股權登記日
股份類別 | 股票代碼 | 股票簡稱 | 股權登記日 |
A股 | 600158 | 必一產業 | 2025/5/15 |
二、增加臨時提案的情況說明
1、提案人: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基金管理中心
2、 提案程序說明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公告了股東大會召開通知,單獨或者合計持有19.49%股份的股東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基金管理中心,在2025年5月8日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股東大會召集人。股東大會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有關規定,現予以公告。
本次增加的臨時提案為《關于選舉公司董事的議案》。2025年5月9日,公司召開第九屆董事會2025年第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公司董事的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必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董事離任及選舉董事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5-10)。上述議案屬于普通決議議案,為非累積投票議案。
三、除了上述增加臨時提案外,于2025年4月29日原公告的股東大會通知事項不變。
四、增加臨時提案后股東大會的有關情況。
(一) 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召開日期時間:2025年5月20日 14點00分
召開地點:北京市朝陽區朝外大街225號三層會議室
(二) 網絡投票的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網絡投票起止時間: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9:15-15:00。
(三) 股權登記日
原通知的股東大會股權登記日不變。
(四) 股東大會議案和投票股東類型
序號 | 議案名稱 | 投票股東類型 |
A股股東 | ||
非累積投票議案 | ||
1 | 《2024年董事會工作報告》 | √ |
2 | 《2024年監事會工作報告》 | √ |
3 | 《2024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 √ |
4 | 《公司2024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 √ |
5 | 《2024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 | √ |
6 | 《2024年年度報告》及《摘要》 | √ |
7 | 《關于選舉公司董事的議案》 | √ |
1、 說明各議案已披露的時間和披露媒體
議案1至議案6已經第九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第九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議案7已經第九屆董事會2025年第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詳情請見2025年4月29日、5月1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體披露的相關公告。
2、 特別決議議案:無
3、 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議案1-7
4、 涉及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議案:無
應回避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無
5、 涉及優先股股東參與表決的議案:無
特此公告。
必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5年5月10日
l 報備文件
股東提交增加臨時提案的書面函件及提案內容
授權委托書
必一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開的貴公司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持普通股數:
委托人持優先股數:
委托人股東賬戶號:
序號 | 非累積投票議案名稱 | 同意 | 反對 | 棄權 |
1 | 《2024年董事會工作報告》 | |||
2 | 《2024年監事會工作報告》 | |||
3 | 《2024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 |||
4 | 《公司2024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 |||
5 | 《2024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 | |||
6 | 《2024年年度報告》及《摘要》 | |||
7 | 《關于選舉公司董事的議案》 |
委托人簽名(蓋章): 受托人簽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 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備注:
委托人應在委托書中“同意”、“反對”或“棄權”意向中選擇一個并打“√”,對于委托人在本授權委托書中未作具體指示的,受托人有權按自己的意愿進行表決。